公告
發布日期 | 公告主題 |
---|---|
2016/10/31 |
學生共同時間請假及銷假程序 1.學生若需在共同時間請假:進入單簽E化平台→學生請假系統→點選 “+新增課程”,選擇日期後進行後續請假流程。
2.學生(幹部)若於共同時間因公務無法參加各單位排定活動而被記曠課,請拿共同時間出席證明單予給予公假之承辦單位蓋章,再繳交至學務處生活輔導組進行銷假。 |
發布日期 | 公告主題 |
---|---|
2016/10/31 |
學生共同時間請假及銷假程序 1.學生若需在共同時間請假:進入單簽E化平台→學生請假系統→點選 “+新增課程”,選擇日期後進行後續請假流程。
2.學生(幹部)若於共同時間因公務無法參加各單位排定活動而被記曠課,請拿共同時間出席證明單予給予公假之承辦單位蓋章,再繳交至學務處生活輔導組進行銷假。 |